【长江网讯】
(武汉晚报) 医保基金用于支付参保大学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在居民医保的政策框架下,通过适当提高待遇水平,保障学生基本医疗待遇,同时发挥高校现有的日常医疗服务功能。
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的病种范围执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通过实施门诊统筹解决;适当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要求有财政拨款的高校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通过与居民医保的衔接,保证学生原来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
●门诊统筹
按高校参保学生人数和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将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拨付给各高校,高校负责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包干使用。
高校从本校医疗机构或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所医疗机构实施普通门诊医疗费统筹。大学生在学校指定医疗机构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从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按不低于70%的比例支付。
●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
门诊大病是指按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可在门诊治疗并由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的10种重症疾病。
参保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的有关政策规定支付,符合医保规定费用的综合报销比例在70%左右。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参保大学生符合规定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 万元。
●日常医疗服务
开展日常医疗高校的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后,若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与学校原规定的医疗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额(包括公费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有差别的,高校应通过日常医疗弥补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