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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 记者张付荣 实习生杨静雅) 农民也可以像市民一样购买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年龄也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今年10月我市可能即将试行这一办法,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按照新办法,农民养老保险也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款方式。
据了解,我市现有农业人口266.52万人。 办法规定,只要累计缴满15年养老保险金、并且年龄达到60周岁的居民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对于年龄超过45周岁的农民,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满15年的参保费,同样可以在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与城市居民的养老保险一样,村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同样作为村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参保人员在领取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积额支付养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村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包括村民自己缴纳的部分、 集体和财政补贴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