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实施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办法是十年前制定的,已经严重不适应现在的形势。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有约10万辆汽车尾气排放远不符合国家标准。由于汽车尾气污染严重,在市区主要交通路段,已经成了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高浓度区。
据了解,新修改的《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机动车排污不合格的,不得上路;在城市内划定限行区,允许不同类型排量的汽车入内;加强对机动车的临时监测,环保和交警部门可以上路进行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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