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委规定,自4月1日起,武汉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医院病房楼、学校宿舍楼、宾馆饭店、健身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以及政府机关和政府投资的建筑等,凡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应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据武汉市节能办统计,自新规实施以来,武汉市已通过太阳能一体化审查项目550栋,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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