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 通讯员 张伟 张薇)昨日,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人行武汉分行共同出台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从即日起,武汉市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企业,都要按规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改善企业安全设施和发生事故时抢险救灾、善后处理所需。
办法规定,所有高危企业,在细则施行后三个月内必须办结存储手续;新开办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前办结存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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