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包括: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公办幼儿园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乱收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等。
专项检查中认定的问题,能清退的坚决退还给学生,无法清退的将依法收缴国库。严重违规、态度恶劣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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