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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记者 秦杰)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的《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调整方案》透露,申请廉租房保障的条件将进一步放宽。据悉,该《方案》在上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
据了解,目前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租金补贴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4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准入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400元、家庭无住房。今年明确提出将新建廉租住房1万套,配租1万户,租金也提标扩面,新增1.75万户,实现应保尽保。
根据新方案,我市将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条件调整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600元以下、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廉租住房配房租赁申请条件调整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600元以下的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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