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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记者 徐丹 通讯员 朱元斌)7旬老爸突然说要找个“继母”,还要求儿子们每人多交一份赡养费,这让本来就颇感意外的三个儿子更加难以接受。为此,儿子们和父亲一一翻脸,甚至闹到分家。昨日,大儿子王华中(化名)来到汉阳区江堤街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华中说,母亲在90年代末就去世了,父亲王保仁(化名)今年75岁,自己一个人住在老屋,三兄弟之间感情不错,经济条件也不错,而且每月每人上交父亲400元赡养费用,父亲本身也有一点微薄的退休工资,所以生活都还过得去。上周末,父亲突然召集三兄弟开会,说自己已经和一名50多岁的婆婆同居了,虽然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他希望儿子们都能将她作为自己的母亲看待,并要求儿子们每人每月多上交400元赡养费用。
王华中说,我们对赡养父亲没有异议,可是要我们出双份钱一起来赡养这个根本没有见过面,甚至不知道任何目的的“继母”,这哪里可以接受呢?
司法所法律专家称:目前,老父亲和所谓的“继母”是同居关系,也就是说,这个继母不是法律意义上认可的继母,王华中三兄弟已经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没有必要为了父亲婚外的感情再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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