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商报3月10日报道 日前,有媒体曝出青山区一套34平方米的二手房,在90日内被连续造假交易18次,平均5天过户一次。而这一切均是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18次交易的买房人均以自住为由提走其账户公积金3.8万元至6万元不等,共提取公积金约70余万元。
这18位买家为何同时看中这套二手房?昨日,记者调查发现,江城有一些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伪造的材料,采取欺骗的手段,为缴存职工提现,对方竟然宣称,“只要提供身份证明,不需要其他任何证明材料,就可提现”。
“提现”至少需8%手续费
昨日下午,记者与一家所谓“武汉某金融咨询有限公司”的朱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他自称公司是正规公司,专为“有需要提取公积金周转的客户”提供帮助。
对方在交谈中不断宣称:“我们所有的手续全部符合银行审批的真实手续,不作假,而且要到房管局备案,正规交税。”
记者与之交谈半小时,他一直不愿意谈如何办理的过程,只是不断强调“一个月的办理量至少达到数十人”。最后,对方强调申办除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姓名、需要提取的金额、银行名称外,还需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可办好,成功提现后至少收取8%的手续费”。
朱介绍,该公司收费标准大体分为三档:公积金数额在4万元以下的,收取4000元;数额在4-10万元之间的,收取10%的手续费;10万元以上的,收取8%的手续费。
“有中介与开发合作造假”
昨日,记者通过多方联系,找到一位曾经在某公司负责过住房公积金“提现业务”的李先生。
李先生揭露了中介公司造假提现的秘密。
“除了身份证,不需要任何材料,就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实这并不是中介公司神通广大,而是他们造假提现。”李先生介绍,根据规定在提现时,购买商品房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和购房契税完税证明。
李先生表示,“提现业务”并非类似中介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还是信用卡提现、个人小额贷款,说白了,就是放高利贷的。”他指出,由于“提现业务”有风险,弄砸了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多数在街头巷尾贴小广告的,都是骗人的。”
此外,他还透露,有少部分中介公司会同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为中介公司提供购房协议或购房合同,并为中介公司提供购房发票,协助中介公司缴纳购房契税,然后由中介公司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待通过审查后就可以提现了。他表示,中介公司得到的服务费,会分一半给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江商报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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