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晚报12月23日报道 昨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2010年春节期间,有条件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区全区,经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区政府(管委会)确认的部分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 2010年2月13日(除夕)8时至14日(正月初一)24时、2月15日(正月初二)至2月28日(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
据悉,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布点将对部分零售网点进行调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购买。
昨日,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绪鹍和副市长孙亚任组长。(汉网-武汉晚报 肖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