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天都市报) (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姚信民 鲁敏 程凡耘)因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今年武汉共有7名司机被终生禁驾。昨日,武汉交管部门公布了7名司机名单。
他们分别是:武汉籍驾驶人刘凌川、张履政、殷立武、杨波、钱刚;十堰籍驾驶人沈建平;黄冈籍驾驶人孙楚雄。
这7名司机均系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在肇事后逃逸,并被法院判决犯有交通肇事罪的人员。交管部门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有义务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交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强调: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而逃逸的,除了要受到“终生禁驾”的处罚外,还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事故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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